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0

10.我还从天上得知

10.我还从天上得知来自水星的灵人与巨人有什么样的关系,也就是说,他们与记忆有关;不过,这是一种对从尘质和纯物质的物体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的记忆。然而,蒙允许与他们交谈数周,获知他们的性质和品质,并探究了该星球居民的具体情况后,我想讲一下自己的亲身经历。

属天的奥秘 #9282

9282.“凡我对你

9282.“凡我对你们说的话,你们要谨守”表他们要执行诫命、典章和律例。这从“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”和“谨守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,敬拜的律法和国民(civic state)的律法,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“诫命”,敬拜的律法被称为“律例”,民间的律法被称为“典章”(参看8972节);“谨守”或遵守是指执行,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。由于生活的律法,敬拜的律法,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,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,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,才是某种东西,故圣言处处说到,必须“遵行”它们;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;而知道、理解、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。然而,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,不会与他同在;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,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。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,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。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,而是站在外面,还没有被领进屋里。因此,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;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,在来世就被驱散;只有那些在他心里,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,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。正因如此,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,必须“遵行”诫命和律例,如在摩西五经:
 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,谨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、我的典章。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(利未记18:4-5)
 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(马太福音5:20; 7:24-27; 16:27;约翰福音3:21)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2488

2488.在活生生的

2488.在活生生的经历教导我之前,和其他人一样,我也以为没有灵人能知道我记忆和思维里的东西;它们只在我里面,并隐藏起来。但我可以肯定地说,与人同在的灵人知道并察觉他记忆和思维的最小元素,比他本人还要清楚得多。天使甚至知道并察觉目的本身,它们如何从良善转向邪恶,从邪恶转向良善,并且他们知道的东西远比这个人知道的多。例如,当他将自己的意图沉浸在他的快乐中,因而可以说沉浸在他的本性和性情中时,他们就会察觉。当他如此行时,就会丧失看到他的目的所在的能力,因为他不再反思它。因此,从今以后,不要让人以为他的思维是什么秘密,他不会对自己的思维做个交代,也对他的行为、照着行为里面的思维的程度和性质做个交代。因为行为的真正性质取决于思维,思维则取决于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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